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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时报

北方时报

省级期刊

主管单位: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  主办单位: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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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时报简介

《北方时报》创刊于1992年,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主管主办,报纸秉承“讲真话、说实话”的办报宗旨,在海内外享有良好声誉。它以弘扬正义、鞭挞邪恶为己任,致力于成为民众呼声与社会舆论的喉舌,以及重要信息与社会热点的传播平台。其内容融新闻性、指导性、权威性与知识性、趣味性、服务性于一体,可读性与实用性强,旨在帮助读者洞察时事风云,了解神州动态,同时获取轻松愉快的阅读体验。

《北方时报》的根基深植于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省。该省地理位置独特,是中国纬度最高的省份,地形以山地和平原为主。西部和北部为大兴安岭与小兴安岭,东南部山地属于长白山系的一部分,包括张广才岭、老爷岭及完达山。西南部是广阔的松嫩平原,由松花江及其支流嫩江冲积而成;东部则是三江平原,由黑龙江、松花江和乌苏里江共同冲积形成。这两大平原是省内主要的农业产区。源于吉林长白山的松花江作为黑龙江在国内的最大支流,贯穿全省,途经省会哈尔滨,造就了风景秀丽的太阳岛。立足于此,《北方时报》将地域特色与全国视野相结合,不仅关注本地民生,也追踪全国热点,为读者提供全方位的资讯服务。

北方时报栏目设置

新闻资讯、专题谈话、专题片

杂志社稿件要求

1.不接受带有个人恩怨、情绪宣泄、人身纠葛性质的文稿,不得借文字发泄私人矛盾、评判他人是非、卷入私人纷争。文稿须跳出个人恩怨视角,立足公共视角做正向有价值的表达。

2.投稿稿件需杜绝内容同质化、模板化,鼓励投稿人发挥自主创作能力,从独特视角出发进行创作,展现个性化的创作思路与表达风格,打造具有新意与特色的稿件,提升稿件的核心竞争力。

3.已录用刊发的稿件,报社享有报纸刊载、版面汇编、官方平台转载及合规整编使用的合法权益,作者保留合法署名权益。未经报社许可,不得将已刊发稿件自行授权其他平台二次商用及大范围转载发布。

4.标题应简洁有力,准确传达核心观点,避免夸张、猎奇或标题党行为,力求与内容高度契合,提升文章的专业性与可信度。

5.投稿内容必须真实准确,数据来源需权威可靠,引用资料应注明出处,严禁虚构事实或误导性陈述,维护媒体公信力与读者信任。

6.投稿内容需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,积极弘扬正能量,传递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与精神风貌,展现社会文明、人间温情、生活美好等正向内容,杜绝消极颓废、悲观厌世、恶意攻击、煽动对立等负面内容与不良情绪表达。

7.稿件中引用他人观点、文献资料、公开表述等内容时,须合理适度引用,不可大段照搬复制,同时规范标注相关出处来源。自觉恪守学术与创作规范,杜绝变相侵权与内容照搬,维护良好创作风气。

8.文稿内不得出现误导大众认知、传播错误常识、曲解政策内涵的表述,涉及公共常识、社会政策、基础认知类内容,须符合官方权威口径与通用认知标准。

9.已提交的稿件未经编辑许可,不得反复撤回、重新投递、多次修改重发,避免占用审稿通道、打乱审核排序节奏,确有修改必要需提前与编辑沟通报备。

10.在正式提交前,作者需对稿件进行细致的自我审校与编辑,反复检查错别字、语病及数据准确性,确保稿件的高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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